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按照《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3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85(含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注:根据招生实际完成情况,学院可能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计划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重新对考生公布。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
我单位所有专业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学院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面试现场应急电话为13652077257,17526597653。
(二)一志愿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与地点:
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
第一考场(报考专业:085600材料科学与工程);
第二、三考场(报考专业:085600材料与化工)。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二)准考证
(三)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自考生准考证
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四)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六)其他材料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后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2.《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4.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4月3日(星期一)前,按照要求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阶段测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含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每个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为10分。考核内容:外语听说能力,以面试方式进行。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为30分。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核方式: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
考核范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材料综合;材料综合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无机化学、第二部分物理学、第三部分材料现代分析方法;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任一部分,考核大纲见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60分。考核内容: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科前沿、研究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等。考核方式: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为10分,主要测试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学科前沿、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等内容,为面试专家组全体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天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和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相同科目;
5.专硕专业不得调剂到学硕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6.同等学力考生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不能跨专业报考;
(3)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相关专业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出申请,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与其他申请同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排序,择优复试。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受专项计划调剂普通计划。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等请关注学院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月7日左右开始,具体名单与详细复试时间,请随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六、成绩排名
各专业(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七、录取管理
复试工作完成后,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招生复试工作:杨老师,
联系方式:13652077257,办公地点:11号楼521。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技术支持:夏老师,
联系方式:17526597653,办公地点:11号楼521。
初审:杨光
审核:张志明
审核发布:从蓉、鲁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