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复试细则
按照《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复试细则如下:
一、考试安排
综合考核采用线下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与地点:
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正式考试。
(若时间有变,会电话告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功能晶体研究院、生命健康智能检测研究院分别分组同时考试。
二、考试内容
1、综合考核:
根据申请者的专业背景和从事过的科研工作,通过提问形式,考核申请者从事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
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A、外语水平考核
申请者采用英语对自己做简短的介绍,并对面试专家提的问题用英语回答。
B、学术能力考核
申请者准备PPT进行汇报,主要介绍硕士阶段所开展的科研工作、所取得的科研业绩、未来博士工作计划。
C、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
三、成绩评定
专业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2×40% + 复试成绩(满分100)×6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杨老师,13652077257;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高老师,17612284236;
功能晶体研究院,李老师,13658615636;
生命健康智能检测研究院,朱老师,13302067688。
初审:杨光
审核:张志明
审核发布:鲁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