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提供材料真实和准确,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公示要求,现公示依托我校建设的“显示材料与光电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公示地点为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号楼5楼学院公示栏,公示期为9月15日-9月1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反映。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学校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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