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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细则
2026-04-16

按照《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试安排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能力素养考核

考试时间为2026427日星期8:30--18:00,采用面试口头提问方式进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功能晶体研究院、生命健康智能检测研究院分别分组同时考试。

二、考试内容

1、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察申请者对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相关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为100分。

2、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专业背景和从事过的科研工作情况,满分为100分。

3能力素养考核: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A、外语水平考核

申请者采用英语对自己做简短的介绍,并对面试专家提的问题用英语回答。

B、学术能力考核

申请者准备PPT进行汇报,主要介绍硕士阶段所开展的科研工作、所取得的科研业绩、未来博士工作计划。

C、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

三、成绩评定

专业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2×40% + 能力素养成绩(满分100)×60%。

专业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杨老师,13652077257;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高老师,17612284236;

功能晶体研究院,老师,17622737489;

生命健康智能检测研究院,朱老师,13302067688